2009年4月26日星期日

投訴

強烈投訴醫管局,伊利沙伯醫院及將軍澳醫院 - 

昨晚到婆婆家探望媽咪,她感到不適我們便CALL 999叫救護車,
由於所屬區域,她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(QE),
排「床」隊等了45分鐘,才有醫生檢查,
我們不許陪伴,但在門外聽見那醫生「質問」媽咪為何到QE,
而不是以往的東區醫院。

她之後被送去照X-RAY之後等候入院,
等了個多小時,那沒禮貌的男醫生說我們至少要多等1.5小時才可到病房;
怎料在等了3小時後,QE說他們下載不到媽咪的病歷,
叫我們用的士把她送到東區醫院,另要重新在急症室輪候。

當然我們即時投訴因我媽咪當然未能走動自如,
最終QE再多等1個小時安排了一架死火幾次的救護車接載轉院。
有什麼理由醫管局屬下的聯網醫院會有這些情況發生?
應該一上INTRANET即可查閱全港市民之病歷。
還要行動不便的病人等了3小時後乘的士轉院?

至於將軍澳醫院 (TKOH)在更換有問題的利尿藥時查錯覆診日期,
說媽咪在4月27日要覆診所以只給了兩天藥。
我查閱媽咪的覆診紀錄及致電東區醫院查詢也確認沒有其事。

藥物出現問題已不能原諒,要我們多走一次換藥;
而因今次的出錯又要再走一次,而且說藥物已缺貨。

離譜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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