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偶爾跟ANSON同學的家長傾談,大家都說「您很走運,工人姐姐不錯,您可以放心把女兒交給她照顧。」「我就不太信任我的工人,所以要媽咪幫忙...」
又有一些說:「我把孩子在星期一至四交給媽媽照顧,星期五帶回家,這樣大家都舒服點,放心點。」
當然吧,我也想有媽咪可以一起照顧小孩,但我已再沒有選擇吧;
有多一個人照顧小孩,當然十分好,我媽咪生前也這樣幫過我。
工人怎好,也代替不了親人,但為了糊口,才迫不得已一定要「假手於人」;
我們深信是跟工人相處是雙向的,我們對工人是有信心及給予信任,期望工人也盡多點責,多點愛心照顧孩子(感謝主我們的工人真算不錯);
我們每天也是一放工便趕回家,「領回」女兒,因為我才是「監護人」,工人只是提供8-10小時「暫託」服務。因此有了女兒後,我倆都比未有孩子前減少70-80%的社交活動,及改成90%三人行活動(是的,朋友圈也隨之而改變)
我完全明白自己媽媽不再在我身邊;我就必須盡量在我孩子的身邊,讓「她」成為一個寶。
「有媽的孩子像個寶」確是代代相傳的一句;還有媽媽在世的,請好好珍惜,讓您的母親享兒孫福,不是「湊仔苦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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